8月29日,青县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保沧州分公司”)召开道路交通事故诉调对接座谈会,就保险公司与法院诉调对接工作进行了沟通。党组成员、副院长胡万明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齐德胜,部分民事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及人保公司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青县法院与中国人保沧州分公司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就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的一些问题进行讨论。经过一上午的商讨,青县法院与中国人保沧州分公司初步达成以下调解意向:一是中国人保沧州分公司同意调配1-2名固定联络员专门负责与青县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诉前案件的对接工作;二是事故发生后中国人保沧州分公司同意委派专职勘损人员参与到整个车损的勘验过程,勘验完成后可提交自己的书面意见,以供鉴定机构及法院参考;三是双方就道路交通事故中误工费、护理费、护理期限、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营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伙食补助费等多项损害赔偿标准达成一致意见。
此次座谈会的召开,解决了较多的矛盾点与争议点,达成较为全面的调解意向,取得了良好效果,为后续双方就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乃至更多类型案件深度开展合作打下了坚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