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工作是维护市场秩序,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最后一道防线,青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及民营企业的执行案件,充分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沧州某通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系一民营企业,该公司与被申请人河南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了100余万元的买卖合同,但河南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出现亏损,沧州某通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多次催要货款无果后,将被告河南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诉至青县人民法院并申请保全。
该保全案件立案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过线上查询冻结了河南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0余万元,远不能满足案件标的。此时申请人提供线索称,河南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真火壁炉仍存放在其仓库内。收到财产线索后,青县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前往河南,在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仓库内见到了该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表示,近两年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若现在再对产品进行查封,无法销售,该公司必定会破产。执行干警在充分了解双方诉求的基础上,对被申请人的经营状况进行考量,最终对产品采取“活封”的措施,让被申请人正常经营,利用销售额偿还债务,既能保证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被申请人企业的资金周转。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